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为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纪检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学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纪检小组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
2.学院成立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博士生导师和相关专业教授参加的博士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其中至少有3名博导。复试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方案、制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提出本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方式
我院博士生招生包括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等方式。硕博连读(含本硕博连读)招生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含本硕博转段)工作的通知》执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山科大发[2020]4号)及我院实施细则执行。普通招考方式按本方案相关要求进行。
三、考试形式
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均采取现场考试方式。
(一)初试
初试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初试内容分为三个单元:外国语科目、专业基础课科目及专业课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具体安排如下:
5月27日 8:30-11:30 外国语考试
5月27日 14:00-17:00 专业基础课考试
5月28日 8:30-11:30 专业课考试
(二)复试
(1)复试组织与管理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复试具体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有序、稳定。
(2)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考核、心理素质考核测试,体检等环节。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跨语言交际的能力,满分为50分。
3.专业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学术造诣、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满分为15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考核、心理测试素质考核等由各相关学院负责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计入总分。
(3)复试时间安排
①5月29日上午,公布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分数线。
②5月29日下午-5月30日,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考察、心理测试。
③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工作简要流程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以30分钟左右为宜。评委须现场独立评分,成绩计算采取“截尾平均数”计算方式。复试小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考生专业复试记录和成绩统计,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情况表》。
四、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网址:https://yjsy.sdust.edu.cn/zhaosheng/info/1090/1487.htm),录取时学院将根据学校实际下达的计划执行。根据学院2023年报考实际情况,博士招生人数(“本硕博”计划4名除外)中,“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类型原则上各占二分之一,分别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不同类型的招生人数。
(二)录取原则和办法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考核及心理素质考核测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复试方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按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因导师招生人数限制,按成绩排名后,部分学生需按照研究方向更换导师,不同意更换的不予录取。若报考某位指导教师的考生均排名在招生计划指标范围之外,且该导师不同意接收按总分排名后依据研究方向更换导师的考生,则该导师当年原则上不再分配招生计划。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3)×0.4+[(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专业复试成绩)/2]×0.6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等等,成绩高者优先。
4.学院按照要求将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博士生选拔评价的重要因素,优先录取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
5.学校将调取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人事档案材料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学院将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采用信息技术手段综合对比有关数据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请所有考生务必阅读知悉研究生院《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2.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考试过程诚信。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博士生招生全程录音录像,评委评分表、复试音像材料将交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将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积极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确保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4.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5.博士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严格回避制度,本年度如有近亲属参加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含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应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参与博士生招生的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本工作方案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纪检小组人员组成均按照报备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的方案执行。